各部门、教学院部:
为持续加强我校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共享就业创业导师资源,提升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水平,推进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经研究决定,拟面向校内外选聘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与就业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教职工、企业高管、人力资源专家、成功校友、各领域专家。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就业创业教育事业,关注大学生人才培养,志愿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3.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新创业与就业政策法规,具备基本的创新创业和就业指导专业知识或从业经验,能自觉配合学校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提供服务。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聘:
校内导师:具有创新创业或就业指导类资格、资质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在创新创业或就业指导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成果或奖励;担任过《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创业教育》课程的授课任务;热爱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的一线学生工作干部,以及具有丰富的就业指导工作经验的其他行政管理人员。
校外导师: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或有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有丰富的就业辅导经验或成功的创业经历,具备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平台,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服从安排,积极从事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三、导师职责
1.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并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2.对在校生开展与就业创业主题相关的课程、讲座、沙龙或论坛;
3.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实践活动;
4.对寻求咨询的学生企业和创业者,给予专业的指导及帮扶。
四、选聘方式
1.创新创业导师与就业导师主要通过学院遴选、推荐方式进行;
2.各学院创业与就业导师至少各推荐5-6人(各含2名校外导师);
3.校外导师可从校友或校企、校校合作等单位人员中遴选;
4.请各部门将《太阳集团tyc5997创新创业导师聘任申报表》(附件1)、《太阳集团tyc5997就业导师聘任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电子版于2025年4月20日前发送到邮箱zsjyc@czcvc.edu.cn ,同时将纸质版交图文中心招生就业处738室孙钰老师处。
附件:
1.《太阳集团tyc5997创新创业导师聘任申报表》
2.《太阳集团tyc5997就业导师聘任申报表》
3.《太阳集团tyc5997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库名单汇总表》
太阳集团tyc5997招生就业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