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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0年度院级科研项目与2021年度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7 阅读:次 字体:【
    •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院级科研项目与2021年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一、申报类别:

      1.院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继续采用两类项目合并申报、一次评审的方式进行,根据评审排名,依次推荐省级重点项目(届时教育厅另有规定的除外)、院级重点项目、院级一般项目。为了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在院级一般项目里设立青年教师项目。

      2.思政专项(含课程思政,教育厅皖教组发[2019]2号)。

      3.高职扩招保障工程专项(教育厅皖教高[2020]3号、滁城院 [2020]7, 针对高职扩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研究解决教育教学新情况、新问题)。

      4.部门工作研究专项项目。部门(不含系、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申报,不参与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

      二、指标:

      1.院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指标分配。教育系3项、护理系3项、医学系4项、管理系2项、艺术系3项、基础部6项、思政部2项;青年教师项目申报不占指标、不限数额。

      2.思政专项2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1个)。思政部管理,含课程思政研究。

      3.高职扩招保障工程专项5项(2个重点项目,3个一般项目):承担高职扩招任务的系、部至少申报一项,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

      4. 部门工作研究专项项目2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1个)。

      三、申报基本条件:

      1.符合《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太阳集团tyc5997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

      2.申报人做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只能参与2项。有主持在研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不含市级),不得主持申报此次项目。同一课题已被其它部门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3.青年教师项目,主持人为年龄40周岁及以下,讲师及以下职称,项目参与人不超过3人,其中有1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

      4.部门专项项目限部门工作研究,不涉及其他。

      四、立项说明:

      1.院级、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设立8个教育厅重点项目(教育厅计划,3个自然重点,5个人文重点),9个院级重点,6个一般项目。省级重点如遇教育厅计划调整减少,没有被立项的,自动立项为院级重点,教育厅计划如果增加,依次递补。院级一般项目不再变动。上报教育厅待立项的课题,在未立项前,作为院级重点项目立项。教育厅立项后,院级项目自动撤销。评审时进行排序。

      2.青年教师项目,根据申报情况,评审确定。

      3.教育厅思政项目按教育厅要求,按排序上报。

      4.高职扩招保障工程专项,2个重点,3个一般。教育厅项目,待教育厅通知,按排序上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时,填写《太阳集团tyc5997项目申报书》(社科、自然)和《院科研项目论证活页》,获得省级项目立项的老师将重新填写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稿由所属系、部统一报送科研处。部门工作专项,由部门审核推荐,分管领导同意,直接报送科研处。

      2.报送截止日20206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姚丽敏   联系电话:3566046.

       

       

       

                                                                                              太阳集团tyc5997

                                      20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