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函〔2018〕14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由实验实训中心汇总后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2.各系部的年度报告和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格式及内容如实填写(附件1和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1.各系部须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和电子件(word格式)于2019年1月9日前,报送实验实训中心,不得延误。
2.各系部年度报告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系部全称)”和“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系部全称)”。
三、其他要求
年度报告是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系部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另附简要文字(电子版)报送实验实训中心。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3.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注:附件电子版在实验实训中心网页下载)
太阳集团tyc5997实验实训中心
2019年1月7日
2018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