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我院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科秘【2019】38号)文件精神要求,请各系部认真部署,切实按省厅安全检查工作三个阶段的时间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要求,逐项逐条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销号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定期整改。并认真逐条填写自查结果(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和情况记录,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院系层面)同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于2019年5月19日下午5时前,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自查自纠报告、填写好的附件1和附件2加盖系部印章后交至实验实训中心(后三项同时交电子版)。5月底实验实训中心进行现场抽查。
太阳集团tyc5997实验实训中心
2019.4.25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省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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