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实训【2023】3号
太阳集团tyc5997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维护维修
管理细则
各教学院(部):
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是仪器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订《太阳集团tyc5997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细则》。
一、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原则
(一)保质期内仪器设备的维修
各院(部)对新购进的仪器设备要在保质期内及时投入使用,认真检查技术状况,直接与厂方联系,由厂方保修。
(二)超过保质期限仪器设备的维修
1. 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由院(部)具体负责,一旦出现故障,管理人员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初步技术鉴定,要及时维修、维护。
2. 经管理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实需要专业人员或厂家维修的,要提出维修意见及方案,经院(部)审批,报实验实训中心备案后组织实施。
3. 凡维修费用超过仪器设备新购价50%或超过使用年限或已属淘汰且无法调整使用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再维修。
(三)以下所列不属于维修管理范围:
1.凡未在学校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的仪器设备。
2.未经许可擅自在技术服务、科研中使用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的维修。
3.由于人为因素损坏的仪器设备。
4.教学、办公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流程
(一)常用仪器设备的维修:
1.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实地查明原因并记录。
2.维修费用1万元以内,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填写《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报修申请表》(见附件),经院(部)审批并报实验实训中心备案后,实施维修。
3.维修费用超过1万元(含一万元),依照《太阳集团tyc5997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文件规定执行。
4.维修费用1万元以内,维修结束后,由院(部)组织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验收并填好维修记录。
5.维修费用超过1万元(含一万元),须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出具维修报告,并由院(部)和实验实训中心共同验收,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做好维修记录。
6.对非正常使用损坏的仪器设备,要根据《太阳集团tyc5997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处理。
7.对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院(部)可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报废。
(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
1.对在用大型精密仪器、贵重仪器设备,各院(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使用维护保养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使用(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本院(部)主管领导汇报,使用(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机修理,否则,后果自负。
3.院(部)及时与实验实训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该仪器设备进行鉴定,提出维修方案。若维修费用较大,则向学校提出专项预算申请,并将维修方案及预算上报校领导审批。
4.修复后,实验实训中心组织院(部)、维修单位和有关专家领导进行技术验收,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填写维修记录。
三、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的其他要求
(一)仪器设备的维修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是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院(部)应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对仪器设备的检修、保养、维护、维修等情况,管理人员应详细、完整地填写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三)院(部)每年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和实际需要申报本年度仪器设备维修资金,报学校实验实训中心,经学校研究后列入学校全年经费预算。
(四)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报销实行“双人签字”制度,即由经手人和证明人在发票上签字。
(五)各院(部)未按此通知办理,自行送外修理的,其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报修申请表
学校实验实训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申请表
院(部) |
|
实验实训室名称 |
|
实验员 |
|
联系电话 |
|
事项理由 维修内容 |
|
议价成员 会 签 |
与维修商议定价格 |
元 |
议定工期 |
天 |
(议价成员不少于3人) |
院(部) 意 见 |
院(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实验实训中心意 见 |
学校实验实训中心(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