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和培养我校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决定举办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太阳集团tyc5997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5年2月至4月
二、参赛对象
2025年6月1日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作品申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
4.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四、赛程安排
本次竞赛采取学院和学校两级赛制,参赛者向各学院团总支提出参赛申请,申报参赛作品,经过学院预赛选拔后,统一报送作品参加学校比赛。
(一)院级选拔阶段
4月2日前,各学院自主完成院级选拔赛,以学院为单位将参加校赛的作品电子档材料(申报书、项目文本、汇总表)报送至太阳集团tyc5997团委邮箱。
(二)校级评审阶段
4月10日前,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及其作者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开展评审工作,公布获奖结果,并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五、评审工作
(一)评审要点
以参赛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校赛评委会负责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具体评审办法参照《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计分办法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五章执行),设“优秀组织奖”,授予竞赛团体成绩最佳的学院,如遇团体总分并列第一,以获一等奖的数量排序,“优秀组织奖”由校赛评委会评定。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载体,更是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成效的优质平台。各学院团总支要立足人才培养战略高度,组建专项工作组并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赛事的全流程管理,确保组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全力保障
各学院团总支要统筹推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要创造条件,运用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调动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帮助学生选配指导教师,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
(三)积极宣传,扩大影响
各学院团总支要全方位、多维度做好宣传工作。赛前开展获奖者经验分享等形式强化示范引领,赛中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赛后举办成果推介会,深挖典型创新案例。着力培育崇尚创新的校园创新文化生态,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太阳集团tyc5997团委
联系人:罗航宇
联系电话:0550-3566040
电子邮箱:czcvctw@126.com
联系地址:图文中心644办公室。
共青团太阳集团tyc5997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