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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毕业生离校十五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6-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帮助广大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处协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现将各项措施浓缩为15问,请广大毕业生认真学习。

一、问:毕业生什么时候返校?离校前,我们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答: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30日之前

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7月6

1.完善相关档案材料;

2.完成实习小结和材料上交;
3.学生团员、党员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
4.各系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5.图书未归还者及时归还

6.领取毕业证、报到证

二、问:学校统一办理的一卡通什么时候可以注销?

答:建议半年内保留,后期代收代支费用结余退费(如多余的书本费等)都将打入此卡,待所有费用结清发放完毕再注销。如有学生一卡通遗失,请及时到皖东银行挂失补办。

三、问:哪些情况缓发毕业证书?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缓发毕业证书:

1.离校手续未办清的;

2.借图书未归还的;

3.档案材料不全的。

4.有其他学校规定缓发毕业证情况的。

四、问:我因种种原因结业或被缓发毕业证书,怎样才能最快领到毕业证书?

答:1.属于实习实训成绩不合格的,待实习实训鉴定合格后,携结业证书至教务处换发毕业证书,若仍不合格,做结业处理。

2.因课程成绩不合格和(或)体测成绩不合格而结业的学生,学生可在一年内向学院申请获得一次补考机会,经补考成绩达到要求的,可携结业证书至教务处换发毕业证书,若仍不合格,做结业处理。

3.属于未归还所借图书的,归还所借图书(丢失的按规定赔偿)后,凭借图书馆出具的证明至学生处领取毕业证(结业证)

4.属于档案材料不全的补齐档案材料

图书馆联系人:吴老师 18365268726

毕业证领取部门:学生处,电话:0550-3566029;

结业证换发毕业证部门:教务处,电话:0550-3566028

五、问:什么是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答:1.“报到证”,又称“派遣证”,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2.报到证上写明了毕业生要去报到的单位名称(此单位也就是毕业生档案邮寄的地址),毕业生按照单位名称去报到后,接收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接转手续。

六、问:报到证上“毕业生派遣”的依据指什么?拿到报到证后,要改变派遣去向怎么办?改派的时间期限是多长?

答:1.没有签订有派遣效力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的派遣依据是生源地。此类毕业生被派遣的去向为生源地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2.签订有派遣效力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按就业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派遣。

3.当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应核对报到地址,如有修改派遣去向(简称“改派”)的应至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为:改为按户口所在地派遣,请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按就业所在地派遣的,请提供“有派遣效力”的就业协议书,或者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接收函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

招生就业处,电话:0550-3566045,3566123。

学生处,电话0550-3566029,3566031。

七、问: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答:带上毕业证、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电话:0550-3566045,3566123。

八、问:领取报到证后如何办理报到手续?不及时报到

会有什么后果?
  答:1.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持报到证在有效期内到报到证上指定单位报到;

2.不及时报到,人事管理部门将失去监管,造成事实上的“黑户”,对今后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九、问:户口如何迁移落户怎么办理?
答:具体联系保卫处,电话:0550-3566033

十、问:毕业后,我的个人档案由学校寄到哪了?

答:1.在毕业生档案收集完整后,统一寄往报到证上指定的单位。

2.毕业生必须在8月中旬左右到报到证上指定单位的人事科查询、报到,以免在寄送过程中丢失。时间如若过长,将难以查询。

十一、问:我考取了专升本,我是否有报到证?档案在哪里?

答:1.考取专升本的学生,没有报到证;如需报到证,须放弃学籍。

2.考取专升本的学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5日之前或9月份至学生处办理档案改派手续,然后学校会将档案寄送到录取院校。

十二、问:劳动合同与毕业生就业协议有什么不同?我已和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还要签定劳动合同?

答:1.(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后者是对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后者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只需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即可。

2.《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为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般来说,毕业生到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三、问:如何去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离宿手续?

答:离校前,寝室成员将寝室卫生打扫干净后,将寝室钥匙交还宿管员(退还押金),宿管员验收寝室,凡验收不合格的,宿管员将该寝室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处,学生处缓发这些同学的毕业证。

十四、问:学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在哪?组织关系接转怎么办理?

答:毕业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随个人档案一并寄往报到证地址;预备党员及党员的相关材料的派遣需个人至学院组织人事处办理,电话:0550-3566020。

十五、问:我应征入伍了,据说有学费代偿,请问是如何发放的?

答:按规定,今年的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学费代偿,需在退役后将申请资料送至我院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待审核后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费用将在当年由省财政划拨到我校给予学生资助。请同学们务必在退役后及时与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如果还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系部及辅导员咨询,部分联系方式如下:

教育系:0550-3566078  

护理系:0550-3566066  

医学系:0550-3566051

管理系:0550-3566088

术系:0550-3566166    

档案派遣咨询(学生处):0550-3566031

档案(报到证)地址改派(招生就业处):3566123

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咨询(学生处):0550-3566030  

户籍咨询、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保卫处):0550-3566033

借书还书咨询(图书馆):吴老师 18365268726    

党组织关系咨询(组织人事处):0550-3566020

团组织关系咨询(团委):0550-356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