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集团tyc5997自助打印设备采购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 时间:2020年08月31日信息来源: 字体:
  •  

     

    太阳集团tyc5997自助打印设备采购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问题1、★2.每套终端设备须由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高校智能服务终端及嵌入式智能服务软件组成。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整机须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及安全合格认证(CE认证),嵌入式智能服务软件须具有合法知识产权,投标时须提供同一生产厂家的有效CCC认证证书、CE认证证书及自助服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CCC认证证书中的生产者(制造商)及生产企业必须是同一生产厂家。

    事实依据:同一生产厂家的CCC认证证书、CE认证证书及自助服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三项同时满足,经查证只有“广州正脉教育技术有限公司”满足,该项技术指标具有唯一指向性,且CE认证属于欧盟市场强制性认证标志,本项目在国内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要求“本次采购高校智能服务终端设备须为国产品牌产品”,文件要求生产厂家具备CE认证证书。此处三项证书作为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内容需求中要求投标时提供的所有证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都必须全部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视作无效投标处理,是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限制和排斥,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现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公司强烈要求删除以下不合理的“实质性响应”条款内容:

    ★2.每套终端设备须由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高校智能服务终端及嵌入式智能服务软件组成。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整机须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及安全合格认证(CE认证),嵌入式智能服务软件须具有合法知识产权,投标时须提供同一生产厂家的有效CCC认证证书、CE认证证书及自助服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效CCC认证证书中的生产者(制造商)及生产企业必须是同一生产厂家。

    答:本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要求终端设备须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是因为终端设备是通电的信息技术设备,为师生提供7*24小时不断服务,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范畴,因此,为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学校采购的产品必须是安全质量合格的产品,所以终端设备须通过CCC认证和安全产品认证。而嵌入式智能服务软件是属于实施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软件功能,其提供智能登录认证、智能自助查询打印、自助缴费、宣传展示、语音向导、打印内容自动核验和智能远程运维管理,为确保软件可靠、安全,要求必须具有合法知识产权,须提供自助服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因此本项目需求中要求潜在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安全产品认证以及自助服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合理的,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问题2、生产厂家实施该信息化项目必须按照标准化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执行,为本项目实施的各个流程、各项工作的策划、执行、检查,以及持续的发现问题改善问题的建立完善体系,系统化执行项目,确保整个项目优质交付。投标时须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复印件。

    事实依据:投标时须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复印件。

    该项资质不属于国家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强制性要求厂家具备的技术服务资质,此处作为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内容需求中要求投标时提供的所有证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都必须全部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视作无效投标处理,是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限制和排斥,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现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公司强烈要求删除以下不合理的“实质性响应”条款内容:投标时须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复印件。

    答:本项目采购产品须与学校现用教务管理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数据平台等核心业务系统实时对接获取数据,涉及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隐私数据、校园支付交易金融数据等重要敏感数据,只有从各个流程、各项工作的策划、执行、检查中持续的发现问题改善问题,才能更好的确保自助服务项目优质交付,安全运维,才能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是否建立了完整的运维体系,是否在运维服务过程中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成为学校落实自助服务项目安全运维关键,而衡量企业是否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运行与维护能力,符合ITSS认证范围,学校本着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的目的,从项目安全运维方向考虑,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信息技术标准化服务能力,应建有完整的运维体系,应能在运维服务过程中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因此本项目需求中要求潜在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是合理的,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问题3:本项目实施及系统运行须与学校现用业务流程系统筹核心业务系统实时对接获取数据,为保障学校核心业务系统信息安全,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需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能力,须已通过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认证,投标时须提供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事实依据:投标时须提供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该项资质不属于国家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强制性要求厂家具备的技术服务资质的证明文件,此处作为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内容需求中要求投标时提供的所有证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都必须全部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视作无效投标处理,是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限制和排斥,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现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公司强烈要求删除以下不合理的“实质性响应”条款内容:投标时须提供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答:本项目的实施及系统运行必须与学校现用教务管理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数据平台等核心业务系统实时对接获取数据,涉及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隐私数据、校园支付交易金融数据等重要敏感数据,数据传输交换环节也涉及重大信息安全,为保障学校现用核心业务系统信息安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该技术条款完全属于学校信息安全保障的核心需求;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5年《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等国家机关单位相关政策,要求高校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持续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整改工作,所采购的信息化产品须达到相关的信息安全标准,因此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该技术条款完全符合国家对高校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重视和维护校园网络安全,就是在守护学校师生个人隐私等信息安全,也是在护卫国家安全。因此,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属于学校信息安全保障的核心需求,完全符合国家对高校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也符合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方向,因此本项目需求中要求潜在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是合理的,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问题4:投标人需具备连续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确保我校学生自助服务业务连续不间断,为学生提供全年7*24小时自助打印服务,投标时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可的业务连续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事实依据:投标时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可的业务连续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该项资质不属于国家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强制性要求厂家具备的技术服务资质的证明文件,此处作为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内容需求中要求投标时提供的所有证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都必须全部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视作无效投标处理,是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限制和排斥,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现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公司强烈要求删除以下不合理的“实质性响应”条款内容:投标时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可的业务连续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答:本项目采购的产品是为学校师生提供全年7*24小时自助打印服务,运维期间,必然将会出现各种外部威胁(如新冠肺炎疫情等),为减少自助服务中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当中断事件发生时准备、响应并恢复自助服务的及时性,能够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在面对潜在威胁以及这些威胁一旦发生可能对业务运行带来的影响的一整套管理的应急能力,这是保障我校自助服务业务持续、安全、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因此本项目要求潜在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合理的,也符合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方向,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问题5:质疑事项5:投标人所提供产品需具有完善的商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投标时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可的商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五星)(GB/T 27922-2011)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事实依据:该项资质不属于国家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强制性要求厂家具备的服务资质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可以通过其投标方案来呈现。此处作为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内容需求中要求投标时提供的所有证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都必须全部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视作无效投标处理,是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限制和排斥,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现根据以上法律依据,我公司强烈要求删除以下不合理的“实质性响应”条款内容:投标时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可的商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五星)(GB/T 27922-2011)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答:本项目要求采购的终端硬件设备免费保修叁年,嵌入式自助服务软件免费提供叁年维保服务,终端在为学校师生提供全年7*24小时自助打印服务的同时,难免产生各种各样的软硬件故障等问题,供应商能否及时、高效解决问题是保障学校自助打印服务不中断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供应商具有很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符合商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方向,因此供应商具有商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五星)(GB/T 27922-2011)证书,证明了企业在售后服务上的领先性,说明其在售后服务的组织、管理、资源等基础条件方面获得消费者和市场认可,具有说服力和证实性。因此本项目需求中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认可的商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五星)(GB/T 27922-2011)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是合理的,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本采购项目的要求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项目本身以及同行业成功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因此本项目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招标人:太阳集团tyc5997

    代理机构: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31日



版权所有:太阳集团tyc5997 电话:0550-3566010 3566011 地址:滁州市醉翁西路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