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